教師法修正草案擬補發停聘教師的學術研究加給,若教師停聘事由消滅或未受解聘處分,應補發停聘期間的學術研究加給。現行教師待遇由本薪、加給及獎金組成,修正案聚焦於補發固定薪資中的學術研究加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曾被停聘的教師,解決其停聘期間固定薪資補發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停聘事由消滅或未受解聘處分,應補發停聘期間的學術研究加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教師停聘期間無教學事實且非自身原因,應補發學術研究加給;疑慮:學校財政負擔增加,可能影響教師考核公平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教師權益與學校財政負擔。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