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藥事法》相關條文,旨在解決必要藥品短缺問題,強化監測和查核機制,以保障國人健康。草案參考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要求藥商定期申報必要藥品的製造、輸入和供應情形,並擴大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的範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藥商、監管單位和國人,更有效地監測和管理必要藥品的供應,減少缺藥情況,保障國人生命、身體和健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必要藥品的許可證持有藥商、監管單位和國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第二十七條之二、第四十八條之二和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要求必要藥品的許可證持有藥商定期申報相關資訊,並擴大專案核准製造或輸入的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必要藥品的監測和查核機制,減少缺藥情況,保障國人健康;疑慮:可能增加藥商的行政負擔,需要加強監管單位的執行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時,應注意其實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對藥商和監管單位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