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修正草案擬補發停聘教師的學術加給和職務加給、解決教師停聘期間待遇不全的問題;現行法規只補發本薪,忽略教師的經濟損失。教師法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擬針對依法停聘調查、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恢復聘任的教師,除補發本薪外,亦應補發各項加給。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依法被停聘調查、未受處分並回復聘任的教師,解決他們在停聘期間經濟損失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依法被停聘調查、未受解聘或終局停聘處分並恢復聘任的教師。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針對第二項及第三項未受處分並回復聘任之教師,除補發本薪(年功薪)外,亦應補發各項加給。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教師依法配合調查停聘,應恢復教師權益,補發停聘期間的待遇;疑慮:學校財政負擔加重,可能影響教育資源分配。
政治雷達小叮嚀
教師法修正草案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實施後續影響待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