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03060000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六條、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4-1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六、十五及十七條之一。重點在讓擬制遺產的稅負由實際受贈人按比例負擔,而非由未受贈的繼承人承擔,並讓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能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扣除。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未受贈的繼承人可免於替他人受贈財產負稅,落實獲益者負擔;配偶的經濟貢獻在剩餘財產分配上也較能合理評價。
主要影響對象
遺產繼承人、受贈人、生存配偶及稅捐稽徵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擬制遺產稅責歸受贈人)、第十五條(受贈人按比例負擔稅額)、第十七條之一(配偶受贈財產視為現存財產增加扣除、要求實際給付不得以受贈財產充抵)。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憲判意旨、量能與獲益者負擔、保障配偶貢獻;疑慮:稅責按比例分擔的稽徵實務複雜度與防規避設計。
政治雷達小叮嚀
依憲判修法多在落實判決意旨,可對照判決理由理解修正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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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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