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文等21位委員針對遺產及贈與稅法提案。回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該判決指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併入遺產課稅時,配偶與其他繼承人的稅負及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欠缺明確規範,並要求兩年內修正。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擬制遺產的稅負分擔與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有明確法律依據,提案方認為有助保障繼承人與受遺贈人財產權並利稅捐徵起。
主要影響對象
被繼承人配偶、各順位繼承人、受遺贈人及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就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併入遺產課稅的稅負分擔與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予以明確規範;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憲法法庭判決、補足現行規範漏洞、保障財產權;疑慮:條文技術設計是否完整、與其他遺贈稅修正版本如何協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配合憲判修法可留意是否在判決指定期限內完成。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