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新增子女或孫子女出生時之贈與免稅額度,協助長輩以贈與方式支持年輕家庭育兒,解決少子化問題。現行僅有子女婚嫁贈與免稅,缺乏對生育行為的租稅優惠。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年輕家庭獲得更多育兒支持,減輕經濟負擔;解決少子化問題,促進人口增長。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有意願支持晚輩生育的長輩,以及年輕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新增子女或孫子女出生時,直系血親尊親屬贈與之財物,總金額每胎不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鼓勵生育,支持年輕家庭;疑慮:稅收減收,可能濫用贈與稅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細節規定,避免稅制漏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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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7-03,2026-07-0
交付審查2026-07-03,2026-07-0
案由
本院委員邱鎮軍、廖偉翔、蘇清泉、羅廷瑋等17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問題已提升至國安危機層次,為翻轉人口遞減趨勢,除政府既有之育兒津貼外,亦應積極建構跨世代共同育兒之友善財稅環境。考量實務上多有家族長輩(如祖父母)願意提供豐厚資金做為生育獎勵,卻受限於現行贈與稅制而難以落實。為引導民間及跨世代資金注入年輕家庭、分擔育兒成本,爰比照現行子女婚嫁免稅之精神,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子女或孫子女出生時之贈與免稅額度,以落實跨世代友善生育政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我國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贈與之財物,總金額在一百萬元以內者不計入贈與總額。惟現行法規僅對「婚嫁」提供免稅額,對於能直接緩解少子化危機之「生育行為」,卻缺乏相關租稅優惠或誘因,致使長輩欲實質協助年輕夫妻擔負育兒成本時,面臨課稅困境。
二、本次修正將贈與人範圍擴大至「直系血親尊親屬」(涵蓋父母、祖父母等),並參酌民間實務支持生育之資金需求,明定於子女或孫子女出生時,直系血親尊親屬贈與之財物,總金額每胎不超過新臺幣三百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以達到重賞鼓勵生育之政策效益。
提案人
連署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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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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