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傑等21人提案修正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針對惡質廠商屢次投標及採購程序冗長等問題,調整停權(停權)機制、廠商權益保障、採購效率與彈性及作業程序等規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能協助採購機關更有效處理不良廠商、加快採購流程,並讓守規廠商的權益與救濟更明確。
修正了哪些條文
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涉及停權機制、廠商權益、採購效率與彈性、作業程序等),具體條次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精進停權、提升採購效率與彈性、維護採購公平秩序;疑慮:停權門檻與救濟設計是否衡平、放寬彈性是否影響採購透明與防弊機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採購法修正常牽動防弊與效率拉鋸,建議追蹤停權條款的具體門檻與救濟規定。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