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旨在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重點在於禁止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留置求職者或員工的證件、侵占或扣留財物及收取保證金,以落實消除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內容,強化對求職人、員工及外國勞工的權益保障。草案希望藉此營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保障勞工權益。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求職者、員工及在我國境內工作的外國勞工,避免他們的證件、財物被不法留置或侵占,保障他們的勞動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雇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者、員工及在我國境內工作外國勞工。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就業服務法中關於雇主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求職者、員工證件及財物的處理規定,詳見草案條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勞工權益保障,落實國際公約內容;疑慮:可能增加雇主成本或行政負擔,影響產業發展。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勞工權益與產業發展需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