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2370000

「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1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內容涵蓋禁止留置證件、侵占財物及收取保證金,並將18至29歲青年增列為促進就業對象,且把「外籍勞工」用語改為「移工」,連同相關罰責一併調整。提案以落實ICERD及強化勞動權益為由。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同時強化勞工與移工的財產與人格權保障、補足青年就業促進的法源,並使用語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移工、18至29歲青年求職者、雇主與仲介及勞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二十四、四十、五十二、五十四、五十七、六十七、七十二條等:禁止留置證件與收取保證金、增列青年為促進就業對象、外籍勞工正名為移工並調整罰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一次補強多項勞動人權與就業促進規範有其效率。疑慮:須關注禁止留置之實務認定及多項修正併案後配套之相關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與第2244案部分重疊,建議對照兩案差異,了解併案後可能的整合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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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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