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4640000

「教育基本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20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近年各主管機關常以填報、評鑑、訪視、宣導、研習、競賽、調查及跨機關配合等形式要求學校配合辦理,影響學校正常運作與師生權益。本案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十二條,明定辦理學校教育的原則,並為政府要求學校配合事項設下基本界線與配套機制,同時保留重大災害、防疫、校園緊急事故等先行辦理空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有助於減輕學校與教師的行政負擔,讓教學與學習回歸核心,並使政府交辦事項有較明確的法律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各級學校、教師、學生,以及交辦業務的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教育基本法第十二條,增列辦理學校教育原則(第二項)、政府交辦事項須與教育目的合理關聯(第二項第二款)、重大影響事項應有法律或法規命令依據並採配套(第三項)、災害防疫等得先行辦理(第四項),並授權中央訂定辦法(第五項)。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維護學校教育主體性、保障師生權益、避免不必要行政負擔;疑慮:原則性條文與授權辦法的範圍若不明確,恐留下解釋空間,實際成效取決於後續子法。
政治雷達小叮嚀
減負成效關鍵在授權子法,後續中央會商訂定的辦法值得持續追蹤。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教育基本法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