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教育基本法》第二條,旨在提升國民素養,涵蓋哲學思辨、美感教育、勞動尊嚴與職場權益等面向;並擴大教育協助責任網絡,包括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民具備更全面的素養,促進勞動尊嚴與職場權益的認識;協助學生獲得充分的教育協助。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國民、學生、教育機構、教師、家長、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教育目的與協助實現教育目的之責任主體,新增「哲學思考、藝術及美學素養、獨立判斷」、「勞動尊嚴與職場權益之認識」、「重視群己關係」及「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者」。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推動國民素養提升、勞動權益意識強化、責任網絡擴大;疑慮:實施困難、教育資源分配、家庭結構多樣性下的挑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各界對修正內容的意見,確保實施的可行性與有效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