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府組織調整,原教育部體育署已改制為運動部。本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廢止已無作用對象的「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清理已不適用的組織法規,使法制與現行運動部的組織架構一致。
主要影響對象
體育與運動行政體系、相關公務人員及業務承接機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組織改制清理舊法、維持法制一致;疑慮:屬程序性整理,較少實質爭議,重在確認新舊組織法規銜接無缺漏。
政治雷達小叮嚀
組織改制的配套廢法,重點是確認新法規已完整接手原有業務。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