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6880000

「老人福利法第十七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6-09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呂玉玲、蘇清泉等16人提案修正老人福利法第十七條及第四十三條,將「獨居老人餐飲服務」法源化。現行餐飲服務僅限失能老人,提案讓有獨立炊食困難的獨居老人不受失能限制即可獲得服務,並把餐食不繼之虞納入通報範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未達失能但有餐飲困難的獨居老人可獲公共支持的餐飲服務,並透過通報機制及早介入,保障基本生活與營養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獨居老人特別是有炊食困難者、地方社政主管機關、長照與社福體系。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老人福利法第17條增訂第二項,使經評估有獨立炊食困難之獨居老人不受失能限制即可獲餐飲服務;修正第43條,將老人疑似獨立炊食困難或餐食不繼之虞納入通報範圍。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補足現行僅服務失能老人的缺口,從事後救援轉向事前預防,落實老人尊嚴與健康生活;疑慮:服務對象擴大涉及財源與人力配置,評估標準與通報範圍需明確以免執行落差。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擴大社福服務對象,建議搭配地方政府的經費與服務量能評估一起觀察。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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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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