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旨在提升台灣藝術創作的國際能見度,促進國際對台灣文化的認識,並拓展文化公眾外交;同時也顧及國防設施的特殊性,確保國防經費的穩定運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台灣藝術創作者提升國際知名度,促進文化交流;也能合理推動公共藝術制度。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台灣藝術創作者、原住民族藝術創作者及政府涉外事務機關。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台灣藝術國際能見度,促進文化交流;疑慮:可能影響國防設施安全,或增加國防經費運用限制。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條文修正對藝術創作、文化交流及國防安全之間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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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陳瑩等18人,為提升我國藝術創作之國際能見度,並促進各國認識臺灣文化,政府涉外事務機關應善用藝術銀行資源,於駐外館舍及職務宿舍陳列本土藝術家及原住民族藝術創作者之作品,以拓展文化公眾外交,厚實臺灣藝文軟實力;另考量國防設施、營區或具機敏性之工程、設施,不具一般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之開放性,為確保重大國防經費穩定運用,並兼顧公共藝術制度之合理推動,爰擬具「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6)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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