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旨在提高毒駕行為的刑罰和罰金,並新增沒收駕駛交通工具的規定,以維護道路安全和防止再犯。草案希望透過加重處罰和沒收車輛來遏止毒駕行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保障他們的生命、身體和財產安全;同時也有助於鞏固部隊軍紀。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提高毒駕行為的刑度和罰金刑,並新增有關沒收駕駛交通工具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刑罰和罰金可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保障公共安全;疑慮:加重處罰可能被認為過於嚴苛,沒收車輛的規定可能涉及財產權問題。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留意各界對於草案的意見,特別是軍人、駕駛人以及用路人的權益。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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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何欣純、吳琪銘、李昆澤、陳俊宇、許智傑等19人,鑒於毒駕行為日益氾濫,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為維護用路人之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法益,並鞏固部隊軍紀,有提高刑罰之必要;又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行為本質惡害性不同,有就刑度為差異性規範之必要,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另為避免行為人再犯風險,並防免動力交通工具所有權人無正當理由任意將車輛提供予服用酒類、施用毒品者使用,致生死亡或重傷之結果,宜有沒收之規定,以全面防堵此類行為,爰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毒駕行為之刑度及罰金刑,並增訂有關沒收行為人所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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