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提高毒駕與再犯毒駕者的刑度,調整罰金並擴大沒收犯罪工具,以嚴明軍紀、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法益。現行法規對毒駕與再犯處罰不足,此修正案旨在全面防堵毒駕、酒駕行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用路人,保障其生命安全;解決軍隊紀律與戰力鞏固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毒駕與酒駕者、軍人、車輛所有人及用路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條文包括提高基本毒駕刑責、加重毒駕致死傷處罰、縮短毒駕再犯年限及增設動力交通工具沒收條款;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高毒駕刑責能嚇阻毒駕行為,保障人民安全;疑慮:加重刑罰可能引發人權爭議,沒收車輛可能影響車主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於刑罰加重及車輛沒收的意見。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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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廖偉翔、邱鎮軍、林沛祥等19人,鑑於毒駕與酒駕行為日益氾濫,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軍隊紀律與戰力鞏固造成重大衝擊。考量現行法規對於毒駕與再犯之處罰仍有不足,且為全面防堵毒駕、酒駕行為,有提高刑罰、調整罰金並擴大沒收犯罪工具之必要。爰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高毒駕與再犯毒駕者之刑度,並針對駕駛公務或軍用動力交通工具犯本條之罪者提高加重刑期之比例,以嚴明軍紀、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法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提高基本毒駕刑責:現行條文將毒駕與酒駕併列,未能彰顯毒品零容忍決心。爰將毒駕犯罪列為專條規範,並提高刑度及併科罰金,強化嚇阻之效。
二、加重毒駕致死傷之處罰:針對毒駕肇事致人死傷之加重結果犯,國家法律必須給予更嚴厲之譴責。爰將毒駕致死之刑度下限調高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上限提高至三百二十萬元;致重傷者之刑度亦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捍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縮短毒駕再犯年限為五年,防範毒癮高風險期:鑑於毒品具強烈成癮性,再犯風險極高。為精準防制,將再犯年限修正縮短為五年內,並將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四百二十萬元,嚴格防範累犯僥倖心態。
四、增設動力交通工具沒收條款:為突破現行難以沒收車輛之司法現狀,新增特別沒收規定,除沒收行為人車輛外,若所有人無正當理由仍提供車輛予已知有酒毒駕情事者駕駛,亦併予沒收或追徵,課予車輛所有人共同承擔防制責任。
提案人
連署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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