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提高毒駕行為的刑度和罰金刑,並增訂沒收駕駛交通工具的規定,以嚴懲毒駕犯行、強化社會安全。毒駕行為日益氾濫,已造成多位民眾傷亡和家庭破碎,需要加強處罰和防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民眾,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減少毒駕行為造成的傷害和損失。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毒駕行為人、軍人、民眾和交通工具所有權人。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提高毒駕行為的刑度和罰金刑,並增訂沒收駕駛交通工具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嚴懲毒駕犯行、強化社會安全、維護用路人安全;疑慮:可能增加軍人處罰的嚴苛性、沒收交通工具的規定是否合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應注意各方意見,確保修正案的合理性和合憲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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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林宜瑾、徐富癸等25人,鑒於近年來毒駕行為日益氾濫,已造成多位民眾傷亡、多個家庭破碎,為嚴懲毒駕犯行、強化社會安全、維護用路人安全,以保障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不受侵害,爰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陸海空軍刑法(以下簡稱本法)於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經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其間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係於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鑒於毒駕行為日益氾濫,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及家庭破碎,為維護用路人之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法益,並鞏固部隊軍紀,有提高刑罰之必要;又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行為本質惡害性不同,有就刑度為差異性規範之必要,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另為避免行為人再犯風險,並防免動力交通工具所有權人無正當理由任意將車輛提供予服用酒類、施用毒品者使用,致生死亡或重傷之結果,宜有沒收之規定,以全面防堵此類行為,爰擬具本法第五十四條修正草案,提高毒駕行為之刑度及罰金刑,並增訂有關沒收行為人所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五十四條)
提案人
連署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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