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此草案擬修正《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重點在於為婚育家庭提供房屋稅減免,以減輕其居住負擔,促進生育率並落實少子女化政策。同時,規定中央政府需補足地方政府因減免房屋稅而減少的收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婚育家庭減輕居住負擔,進而促進生育率並解決少子女化問題。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重點在於新增婚育家庭房屋稅減免規定,並調整相關條文引用以避免適用錯誤。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婚育家庭負擔、促進生育率、落實少子女化政策;疑慮:房屋稅減免可能影響地方財政收入、中央政府補足減收部分的具體方式和程序可能存在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平衡考量婚育家庭的需求與地方財政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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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傅崐萁、邱鎮軍等19人,鑑於高房價及高居住成本影響婚育意願,為減輕婚育家庭居住負擔、落實少子女化政策,並兼顧地方財政,爰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鑑於少子女化已成國安層級問題,為實質減輕婚育家庭負擔,針對符合住宅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婚育家庭,其成員持有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明定應予減半課徵或免徵房屋稅,以提升生育與購屋意願。
二、為避免房屋稅減免影響地方財政,明定地方政府減收部分應由中央政府全額補足;其計算基準、補足方式及相關程序授權財政部訂定,以確保全國一致適用。
三、配合本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為免現行第六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條文中所引用之「前條」產生指涉錯誤或適用不明之情形,爰將原條文之「前條」配合修正為明確之「第五條」,以符法制體例。
提案人
連署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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