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房屋稅條例,針對婚育家庭自住房屋提供稅收減免,以降低經濟壓力,促進國人成家及生育意願。草案擬增訂第五條之一,允許地方政府對符合規定之婚育家庭自住房屋給予房屋稅減免。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婚育家庭,減輕其居住成本和經濟壓力,有助於營造更友善的婚育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婚育家庭及持有自住房屋的家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減輕婚育家庭經濟壓力,促進生育率;疑慮:可能影響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減免措施可能不公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平衡考量財政收入與社會政策目標。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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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9人,鑒於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峻,青年婚育家庭普遍面臨居住成本、育兒支出及生活負擔持續增加等多重壓力,影響國人成家及生育意願。住宅為家庭生活之基本需求,透過適度減輕婚育家庭自住房屋稅負擔,有助於降低家庭經濟壓力,營造更友善之婚育環境,爰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年我國總生育率持續偏低,少子女化趨勢日益嚴峻,婚育家庭除面臨育兒成本增加外,居住支出亦為家庭重要經濟負擔之一。為提升青年成家及養育子女之意願,除持續完善育兒支持政策外,亦有必要透過租稅優惠措施,適度減輕婚育家庭之居住成本,建立更友善之婚育支持環境。
二、考量符合《住宅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婚育家庭,於新婚及養育未成年子女期間,均承受較高之家庭經濟壓力,爰增訂第五條之一,明定其成員持有符合規定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者,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予適當房屋稅減免,並授權地方政府依各地人口結構、婚育家庭需求及地方財政狀況,以自治條例訂定減免期限、範圍、基準及程序,在兼顧地方財政自主及租稅公平原則下,提供更具彈性之婚育支持措施。
提案人
連署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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