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增設告誡帳戶撤銷機制,解決現行帳戶凍結問題;草案旨在平衡防詐與人民權益保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遭無罪或不起訴處分民眾恢復正常金融交易,解決生活與交易困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遭帳戶凍結的民眾、金融機構與相關司法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新增告誡帳戶撤銷機制相關規定;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建立告誡帳戶撤銷機制,保障人民權益,優化金融交易環境;疑慮:可能削弱防詐效果,增加金融監管難度。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關注新機制的設計是否兼顧防詐需求與人民權益保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026-07-10,2026-07-1
交付審查2026-07-10,2026-07-1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現行《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所設之告誡帳戶制度,雖意在打擊詐欺、防制洗錢及遏止人頭帳戶流通,然因現行規範欠缺明確的告誡戶撤銷機制,行政救濟相關程序曠日廢時,導致部分主觀上並無犯罪故意之民眾,即便刑事案件後續已獲檢察機關不起訴處分確定或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其金融帳戶仍持續遭受凍結,嚴重衝擊日常生活與正常金融交易。為貫徹正當法律程序,兼顧防詐政策目的與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要求,建立合理且具實務可行性之撤銷機制,使制度運作更符合法治國原則與比例原則,爰擬具「洗錢防制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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