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擬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建立更完善的國軍服役期間照護兒女權益機制,以解決少子女化問題和國安挑戰。草案希望降低家庭撫育子女的經濟負擔,並加強國軍對兒女的照護。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國軍家庭在服役期間更好地照顧子女,解決少子女化問題對勞動力和扶養比的衝擊。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加強國軍服役期間對兒女的照護,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疑慮:增加國軍管理複雜度,預算和資源分配可能受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需平衡國軍權益與國家財政和社會資源分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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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案由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峻,人口急遽減少,未來將連動影響勞動力大幅減退、扶養比增加,已然成為我國亟待解決之嚴重國安問題。為建立安心服役之保障,國家除降低家庭撫育子女之經濟負擔外,亦應加強國軍服役期間照護兒女之權益,爰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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