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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申請使用許可認定標準
› 第8條
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申請使用許可認定標準 第8條
本法
第二十四條
第一項所定性質特殊之土地使用,於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依附表五認定,於海洋資源地區依附表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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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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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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