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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
› 第13條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 第13條
一般廢棄物依本法
第七條
規定,採區域性聯合清除、處理者,準用前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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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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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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