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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20條

應用前條計量模型分析法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須蒐集應用計量模型分析關係式自變數個數五倍以上之比較標的。 二、計量模型分析採迴歸分析者,其調整後判定係數不得低於零點七。 三、截距項以外其他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之係數估計值同時為零之顯著機率不得大於百分之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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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