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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21條

本會調處決議事項或代為賠償時,以仲介業全聯會或代銷業全聯會名義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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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