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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 第19條

特種基金裁撤後,其餘存權益應歸屬中央政府。但信託基金裁撤後,其餘存權益應依所定條件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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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