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
› 第3條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 第3條
評議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由議長召集,遇有必要或經評議員三分之一以上之請求,議長得召集臨時會。 評議會會議得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之。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評議員,視為親自出席。 評議會開會,以過半數之評議員出席為法定人數。 議長為會議主席,議長因故不能出席時,指定本院副院長一人代理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條
看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會議規則 全文
第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