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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本會事務,置副秘書長一人或 二人襄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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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