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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第32條

行政院主計處根據各類歲入、歲出預算,連同融資性收支之安排及對司法 院主管概算之加註意見,彙整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 計表,提報行政院會議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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