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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0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250條
第 二 編 分則 › 第 十八 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
第二百四十七條
至
第二百四十九條
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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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的其他條文
第246條
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247條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
第24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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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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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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