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 第16條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第16條

國徽、國旗,以國產絲毛棉麻等織品為材料製造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5條看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全文第1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