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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 第2條

中華民國之國徽,定為青天白日。其式如左: 一、圓形、青白色。 二、白日居中,並有十二道白尖角光芒。 三、白日與十二道白尖角光芒間,留一青色圓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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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