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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第12條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12條
退休金之給與,依下列規定: 一、一次退休金:任職二十年以下者,每滿一年給與一個月退休金;超過二十年者,每滿一年給與半個月退休金。 二、月退休金:任職二十年以下者,每滿一年給與一個月退休金百分之二點五;超過二十年至三十年者,每滿一年給與百分之一點五;超過三十年者,每滿一年給與百分之一,最高採計三十五年。 前項畸零任職年資,滿六個月以上者,以一年計,未滿六個月者,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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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0條
依本辦法退休之人員按下列規定,核給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一、合於第五條、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非資位現職人員,係指於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施行前,原得比照資位現職人員依…
第3條
依本辦法發給之退休金、撫卹金及撫慰金,均以非資位現職人員在職同薪級人員之資位待遇百分之七十八…
第4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之退休,分下列三種:一、自請退休。二、屆齡退休。三、命令退休。
第5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請退休:一、任職滿五年,年滿六十歲。二、任職滿二十五…
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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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命令退休:一、因公傷病致心神喪失、身體殘廢或身體衰弱,…
第8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命令退休者,服務機構除證明其不堪勝任職務外,並應有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出…
第9條
依第七條規定命令退休之人員,傷病痊癒,身體健全,堪以勝任工作,經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證明屬實者…
第10條
依本辦法退休之人員按下列規定,核給一次退休金及月退休金:一、合於第五條、第六條或第七條規定,…
第11條
前條第一款所稱具有工作能力,係指申請退休時無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服務機構出具證明者:一、符合公…
第13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應填具退休申請書,連同有關證件及退休金受領印鑑,由服務機構報總機構或其授…
第14條
退休金之發給時間,依下列規定:一、一次退休金:於退休離職之日發給之。二、月退休金:自退休離職…
第15條
退休非資位現職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領受退休金之權利:一、死亡。二、褫奪公權終身。三…
第16條
退休非資位現職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其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一、褫奪…
第17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遺族一次撫卹金及月撫卹金:一、因公死亡。二、任職十年以…
第18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因公死亡,係指經服務機關證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因冒險犯難或戰地殉…
第19條
撫卹金之給與,依下列規定:一、一次撫卹金:(一)具有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情形,任職一年以下…
第20條
退休非資位現職人員領受月退休金未滿十年死亡者,給與遺族月撫慰金。月撫慰金以其退休時任職年資計…
第21條
撫卹金或撫慰金之發給時間,依下列規定:一、一次撫卹金或一次撫慰金:於核准之日發給。二、月撫卹…
第22條
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
第23條
同一順序之遺族有數人時,其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應平均領受之。同一順序或順序在前之遺族,…
第24條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撫卹金或撫慰金領受權:一、褫奪公權終身。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
第25條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其撫卹金或撫慰金領受權,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一、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第26條
遺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領受權:一、領受人死亡。二、領受人任公職。三、…
第27條
請領撫卹金或撫慰金,應填具撫卹金或撫慰金申請書,並附具死亡有關之證件及撫卹金或撫慰金受領印鑑…
第28條
領受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之遺族,有終止領受權之情形時,應由本人或其他有領受權之人,依下列規定,…
第29條
遺族有喪失、停止、終止月撫卹金或月撫慰金領受權之情形者,應據實申報,不申報或申報不實,致有冒…
第30條
依本辦法核發之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由該非資位現職人員所屬總機構或其授權之機構…
第31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具有下列任職年資者,得合併計算:一、曾任政務人員、有給專任之公務人…
第32條
請領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權利,自該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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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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