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第4條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4條

非資位現職人員之退休,分下列三種: 一、自請退休。 二、屆齡退休。 三、命令退休。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