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務管理規則 › 第225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225條

各機關房屋牆壁,應經常保持清潔,其有殘破或不整齊建築物,應予修整 或拆除。
AI 白話解釋
← 第224條看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第22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