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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1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251條
第 九 編 宿舍管理 › 第 二 章 借用
各機關宿舍之種類、等級及其供借對象,由各機關按房屋之面積 質料、 環境、設備及人員職級自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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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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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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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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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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