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務管理規則 › 第305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305條

會議主持人除必須由機關首長主持者外,應由實際負責且深入了解會議內 容者擔任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04條看 事務管理規則 全文第30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