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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管理規則 第318條

宴會之方式,應依其性質及規模,就左列各款酌定之。 一、固定式:有一定之席次,分早餐、午宴、晚宴。 二、流動式:無一定之席次,分茶會、酒會及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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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