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事務管理規則 › 第7條

事務管理規則 第7條

各機關之文書處理,依分層負責規定,由主管人員核判,不得逾越或廢弛 ,並得依規定,將決行案件,列報機關首長或上級機關核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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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