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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
› 第9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組織條例 第9條
本條例所列各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 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人事及會計人員,各職稱之官等職等,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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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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