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 第4條

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107.01.23 訂定) 第4條

本處設下列科、室、段: 一、設計科。 二、工程科。 三、用地科。 四、勞安科。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政風室。 八、主計室。 九、各工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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