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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擴建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擴建工程處 (以下簡稱本處) 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規劃課:工程設計規劃等事項。 二、工程課:施工、招標、驗收等事項。 三、機械課:機械使用保管等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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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