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擴建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4條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擴建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4條

本處置課長三人 (均由本局及附屬機構各級工程司調兼) 、正工程司四人 、副工程司五人,總務室主任一人,並置幫工程司、工務員、勞工安全衛 生管理員 (兼任) 、課員、辦事員、監工員、領班、技術工、業務工等各 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擴建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