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經商兼職辦法 › 第2條

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經商兼職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交通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者以外人員經商兼職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