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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正國際機場飛機修護棚廠及其附屬設備出租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棚廠除原有之消防設備外,承租人應備有適量活動式滅火機具安置於修護 飛機近旁,以利發生意外時迅速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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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