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正國際機場飛機修護棚廠及其附屬設備出租使用管理辦法 › 第3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正國際機場飛機修護棚廠及其附屬設備出租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棚廠之租用應先向中正國際航空站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並報民用航空局 核可後,由中正國際航空站與申請人雙方議定棚廠租用合約。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正國際機場飛機修護棚廠及其附屬設備出租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