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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航空貨運站組織規程 第4條

本站置組長三人,室主任一人、庫主任一人至三人、稽查二人、專員四人 至六人、股長八人至十二人,其他作業人員員額,視業務需要,分年報請 交通部核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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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