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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台北航空貨運站組織規程 第5條

本站設會計室、置主任一人,掌理會計、歲計及統計事項,設人事室,置 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分別掌理人事管理及人事查核事項,所需佐理人員 ,應就本規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前項人員之任用程序,分別依其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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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