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 第7條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7條

第 二 章 職掌
丙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 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用管理及租賃。 (二)工作目標之擬訂、陳報及管理。 (三)研擬年度施政計畫並控管執行。 (四)法規、企劃及各項服務項目、糾紛管理督導。 (五)場面設施之維護、整潔檢查及環境美化。 (六)督導場站設施之改善、整修、規劃、設計及施工。 (七)水、電設備、資訊系統之維護管理。 (八)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 (九)場站設施使用、租賃、收費及管理。 (十)通行證之核發及製證。 (十一)機場商店之管理及督導。 (十二)機場保安業務之協調、聯繫及綜合彙辦事項。 (十三)境外移入傳染病及機場衛生防治事項。 (十四)施工安全及工地管理。 (十五)印信典守、文書收發及檔案管理。 (十六)辦公房舍、車輛調度及其他財產管理。 (十七)航空站財產保險。 (十八)辦理慶典集會、公共關係、參觀及招待。 (十九)物品設備之採購、供應及維護。 (二十)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及勞工保險。 (二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二、航務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協助辦理航空器飛航時應具備文書之查驗。 (二)飛航組員及地面作業人員酒精含量抽測。 (二)機場周圍禁限建、禁養飛鴿、防制鳥擊及其他影響飛航安全事項之處理。 (三)航空器失事、航空器重大意外事件、航空器意外事件等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緊急處理及查報。 (四)飛航公告之撰擬及發布。 (五)航空噪音監測及防制設施經費補助業務。 (六)停機坪之使用規劃及管制。 (七)航空器加油、抽油作業之安全督導及溢油之處理。 (八)機場地面裝備機具、車輛、人員之管制及有關規章之擬訂。 (九)機場消防搶救、救護策劃、消防設施之檢查、管理及督導。 (十)機場防颱及核化災毒氣之緊急救護作業。 (十一)航空器飛航動態資料之記錄、簽證、放行及不定期飛航之核准。 (十二)定期班機延誤、回航、取消及技降航空器之查報。 (十三)無線電及警衛安全管理及督導。 (十四)機場回饋金管理及執行。 (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職掌」的其他條文

第3條特等、甲等、乙等、丙等航空站分別設下列各組室:一、特等航空站設業務組、維護組、航務組、貨運組…第4條特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第5條甲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第6條乙等航空站各組職掌如下:一、業務組掌理下列事項:(一)第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第8條丁等航空站職掌如下:一、協助辦理航空器飛航時應具備文書之查驗。二、飛航組員及地面作業人員酒精…第9條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會計室職掌如下:一、年度概算、預算、分配預算之籌劃及編擬。二、年度決算…第10條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人事室職掌如下:一、組織、編制及預算員額之擬辦。二、職員任免、銓敘、俸…第11條特等、甲等、乙等航空站政風室職掌如下:一、政風法令之擬訂及宣導事項。二、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
← 第6條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