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 第5條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第5條

本處置秘書一人,課長三人,其中工務、浚港課課長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主任五人,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隊長一人,由正工程司或副工程司兼任;正工程司四人,副工程司十人,幫工程司十三人,工務員二十一人,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課員二人,監工員六人,書記一人,領班一人,事務士六人,操作士二十人。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一、工程設計發包、施工、考核及工務行…第3條本處設三課、五工務所、一勘測隊,分別掌理前條所列事項。第4條本處置處長一人,綜理處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副處長二人,由臺中港務局正工程司兼任,襄理處務…第6條本處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其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或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第7條本處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其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或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第8條本條例所列各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原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之人事、會計…第9條本處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但人事、會計人員之任用,並應適用人事、會計人員任用…第10條本處辦事細則,由本處擬訂,層報交通部核定之。第11條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 第4條看 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